11月天气,日本京都,红叶满山,层林尽染,秋色美丽却满蕴肃杀之气。
天水寥廓之中,布什总统的专机飘然而至。11月16日,到达日本的第二天,布什总统夫妇作为虔诚的基督徒,在小泉首相的陪同下,来到京都著名的佛教寺院———金阁寺参拜西天诸佛。
不知布什总统是否看过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但他的行动,却让人想起亨廷顿的一句名言:“在冷战后的世界中,全球政治在历史上第一次成为多极的和多文化的。”
布什总统盛赞:美日关系是“建立在共同价值观,共同利益和对自由共同承诺上的平等伙伴关系”,“一个自由的日本帮助改变了本地区其他人的生活。”布什的言行让人感到,他的心目中又只剩下了一种文化。
其实,对美日价值观共同说,质疑者大有人在。
著名的美籍日裔学者佛朗西思·福山便认为:“虽然日本的宪法和法律制度像美国一样承认个人的权利,但日本社会倾向于首先认可集团的权力。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个人只要属于某个已建立的集团并遵守集团规则就自然具有尊严。但是,每当他在集团内部主张自己的个人尊严和权利时,他便遭到社会的排斥并丧失其身份,就像传统专制的暴君被推翻一样。”因此,“在美国人或欧洲人的眼中,日本的民主看上去多少有点专制主义。国家中铁腕人物不是自民党内部的高级官僚就是内部派别的领袖,这些人不是通过民众的选举而是依靠自己的文化背景或通过重要人物栽培才登上如此高位的。所有影响集团利益的重大问题都由这些人来决定,很少征求选民或民众的意见。”因此,战后日本政界,实际上是“家长制式的一党专政制,”也即自民党一党独大。
福山作为美籍日裔学者,深谙美日文化,他对美日价值观深层次区别所作的概括,是相当准确的。
实际上,美日不仅在价值观的深层次上存在重要区别,在民主政体的形式上也存在重要区别,美国是直接选举,日本则是间接选举。
为什么美日领袖人物对美日在价值观上存在的重要区别视而不见,动辄称“共同价值观”呢?
在思想上,是适应了新保守主义的抬头。新保守主义源于施特劳斯的“自然权利”说,认为自由、民主属于自然权利,追求自然权利是正当的,可以超越国内法和国际法。因而主张建立所谓“民主共同体”,通过施加外部压力,推广民主。
在本质上,则是共同利益所驱。美日现在的共同利益之一,是防止亚洲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兴起削弱它们在地区乃至世界的优势地位。为此,除了加强军事威慑力,还不顾这些发展中国家在自由民主方面的巨大进步,力图以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上的不同,将这些国家置于道义上的被动地位,以提升自己的软实力。
这种做法,令人想起1885年日本近代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在其《脱亚论》一文中所说:“不能等待邻国开明来共兴亚细亚,应该脱其伍,与西洋文明国家共进退。”这种持强凌弱的思想,非但没能使日本与西洋文明国家共进退,结果反而导致了美日太平洋战争。
今天,美日以并不共同的“共同价值观”,炫耀于亚洲的发展中国家,会有益于亚洲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吗?历史会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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