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www.ak.cn工行网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的网站上,200多人用真实姓名签名并留下了地点和失窃金额。www.ak.cn网页上发表的文章认为,工商银行的网银系统存在漏洞,大众版网银安全保护手段不够,造成了储户丢钱,事后又以“霸王条款”来搪塞、推卸责任。而工商银行则认为储户有义务保护自己的密码,丢钱责任不在银行。 经济学人(economist.icxo.com)消息:针对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几天前工行推出了两项举措:一是降低大众版网上银行的交易限额,从每天5000元降至300元;二是推出一种口令卡,增强了密码的安全性。这样的举措表示了什么?网银受害者的索赔究竟成不成立呢? 分出谁是谁非很困难 张曦 赛迪咨询研究员 网银属于新兴产业,如果说一点漏洞都没有,是站不住脚的。一旦出现了问题,又没有先例可以参照该如何处理,处于弱势地位的用户往往面临无奈与尴尬的境地。如果要向银行索赔,获胜的几率很小,但如果连这点反抗的声音都没有,那如何能引起社会的重视?想当初,就连电信运营如此垄断的行业,在经过用户多年的维权以及反抗后,话费也降下来了。 这件事真要分出谁是谁非,很困难。虽说工行的这纸协议实属霸王条款,但用户完全可以不选择,除了工行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商业银行。而且用户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责任,网银交易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硬件,使用加密U盘;二是软件,仅是通过网上银行使用密码,我估计大多数人应该是使用后一种途径而丢失了存款。更夸张的是许多使用网银用户的电脑常识少得可怜,面对现在层出不穷的“木马”,危险等同于盲人骑瞎马。何况网银犯罪的途径多种,不光是简单地从账上划钱,还可以转账以及手机转账,就算公安部门也很难去侦破,很多情况是一旦丢失,就没办法追回。所以用户更应该提高安全意识,“管好”自己的卡。 大多银行在开通网银的时候会给用户一些风险提示,但这样的提示在没有数据化时,不会引起很多人的重视,相信银行也不可能把风险数据化,如果它们把这个数据告诉用户,无疑在给用户一个暗示:我的网银不安全。而且我相信,银行大多也不会在教育用户方面花大力气,如此之大的市场使得教育用户的成本相当高,银行不会不算这笔账。 当然工行一味地推卸责任也说不过去,虽说没有案例可以参照,但我认为适当的补偿还是应该的,毕竟工行在推出网银时就应该把所有的事情都考虑到,而且现在的责任归属确实无法确定,于情于理,都应该给予补偿。 银行的这些协议已经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明确确定为霸王条款,虽然银行业也在慢慢对外开放,但国家对信用安全还是非常重视的,不会轻易放权,银行系统也不会因为有几家外资银行的进入就发生转变。如果用户没有办法改变环境,那就只有改变自己,这种改变包括安全意识以及操作习惯等。 我相信,受害的人数会随着使用网银的人数增加而增加。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则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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