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财政制度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在财政收支中预算外收支占相当大比重,其中,全国的预算外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在20%左右,而地方预算外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仍然保持在40%左右。预算外收入也是来自民间的公共资源,只不过是由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提取、使用,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如何规范预算外收支的管理,是实现公共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方面。
三、利益调整:改善效率与增进公平
毋庸讳言,改变公共资源支出和使用结构,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推进政府自身的改革与建设,要做很多事,但最困难的,也是必须解决的关键环节,就是调整各种利益关系。这里,调整的最大难度,就在于触动原有利益格局。我们都知道,改革就是利益调整。但为什么一方面改革在深化,另一方面利益关系调整举步维艰呢?这里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以制度安排固定下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各种不合理的与等级相联系的利益结构,在不断放大从一开始就存在差异的利益格局;其二,在利益调整上,又基本是在做增量改革的文章。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比较稳妥,但是,当这种调整可能产生的作用,总是小于原有利益格局在市场化或行政化推动下产生的扩大趋势,那么,利益关系就在恶化,而不是好转。
在前一段有关改革的讨论中,通过各种不同观点的碰撞,更多的共识正在形成,这对于找准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途径,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在意见比较集中的三农、国企、医疗、教育、住房等领域,人们达成的一个共识是,在这些领域的改革中,利益失衡是问题的核心。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调整利益分配,不仅调整增量的利益分配,更要调整存量的利益结构。这一调整的推进状况如何,决定着未来一个时期中国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和走向。毋庸讳言,这一调整的难度是很大的,尤其是那些需要触动既得利益的调整,不痛下决心,没有强有力的措施,是难以做到的。
被舆论屡屡批评的垄断行业国有企业高收入、高福利问题,就是典型的市场化程度不够所引起的利益分配不公平现象。如何支配国有企业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就成为一个公共问题。前面提到,国家财政每年有1/4的支出用于经济建设,那么,这些国有企业的超额利润是作为公共资源增量惠于人民?还是作为奖金福利流入一部分人的腰包?答案本来是明确的,关键在于作出有效配置的制度与政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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